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0〕8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为省)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方面。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收入请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你省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要督促下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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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