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1〕19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针对你省、自治区近期旱灾情况,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经商应急部,现下达你省、自治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详见附件,用于补助你省、自治区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上述资金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你省、自治区要按照财建〔2020〕245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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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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