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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3〕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并商国家林草,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称省)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下达你省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2)收入请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二、有关要求 

  (一)你省接到本文件后,应当按规定正式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以及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总表 

   

   

 财 政 部 

  2023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 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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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