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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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0〕65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你区生态保护的有关决策部署,现新增下达你区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经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你区1300万亩森林资源管护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按照每亩10元予以补助,现下达你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13000万元(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二、有关要求

  (一)你区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财政部四川监管局。要督促下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森林资源管护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你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 政 部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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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