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1〕11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并商国家林草局,现就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提前下达你省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1),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等方面。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2,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接到本指标发文的30日内提出有关参照直达资金分配到具体地区和单位的方案报我部备案。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参照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二、有关要求
(一)你省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及时抄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以及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二)根据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安排给832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