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资环〔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财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财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