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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4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我部,并在信封上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以收到信函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附件: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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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